成立犬舍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向居住地区犬类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犬类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应当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对不符合养犬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危险犬。违反规定饲养危险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犬主三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犬只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两个月内,自行处置或者送犬类留验场所处置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