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走别人的狗狗犯法吗?
不违法,但是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是,《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在特殊情况下,野生动物造成他人的损害的,野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如果被偷狗的人用毒药毒死了你的狗,你不仅不能要求偷狗的人进行刑事赔偿,还要自认倒霉自己承担治疗费用! 那么如何要求偷狗者予以赔偿呢?首先你要证明他偷了狗且造成了损害后果(被毒死),然后去法院请求他承担侵权责任即可。但是由于偷狗者可能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赔偿款,那么你只能去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以供抵偿损失。
当然你可以找偷狗者的主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找不到主人的话你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那么作为“受害者”的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去“捡尸”了呢?当然不是这样。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年满十六周岁的孩子无论男女都要对自已所实施的行为负责,除非精神病人、醉酒人和未满八岁小孩等三类人不构成犯罪外,其他年龄阶段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偷狗虽然不犯法但构成盗窃罪,会被处以刑罚。同时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扒窃行为的,还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附:一.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工作中,经常有人咨询我为什么有的地区盗窃数额为二千到五千元才构成“数额巨大”而有的地方却只需要一千六百元就可以。这是因为,为了统一刑法在各地的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指导原则之一就是:同一法律条文的规定必须具有一致性,否则就要进行修订。所以一般情况各省会依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自行确定本省的盗窃定罪标准。 二.关于扒窃的定义 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盗窃未遂或者已被犯罪分子丢弃或者被犯罪分子遗弃的物品,不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盗得”,不构成抢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