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养狗需要哪些证明?
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向居住地犬类主管部门出示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位申请养犬应当向所在地犬类主管部门出示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三)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件。
(四)养犬场所的证明。
(五)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犬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