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养家庭有什么好处?
寄养家庭也叫家庭寄养,具有家庭的特征和功能。被寄养的儿童或少年吃住在寄养家庭中,视寄养父母为自己的父母,以保持家庭的完整性和功能,使之尽快适应家庭的生活,达到治愈心理缺陷,回归社会的目的。
寄养家庭制度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的低潮之后,进入80年代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80年代末期成为发达国家中保障儿童福利的首要手段。进入90年代后,在加拿大、美国和英国,寄养家庭已几乎成为解决儿童安置问题的唯一的和主要手段。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各地收养安置机构开始探索新的安置方式,家庭寄养工作在一些省市逐渐开展起来。中国家庭寄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由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不宜在社会(集体)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儿和流浪儿童。他们中大多有重病重残,或者年幼,或者有多名同胞兄弟姐妹需要近亲属抚养。他们急需找到一个既具有家庭特征和功能,又具有福利性、代养性、寄养性的“家”。家庭寄养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些儿童的安置问题。家庭寄养,既是对我国收养安置模式的一次创新,也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