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为什么可以转让?
因为“所有权”和“管理权(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啊,“所有者”和“管理者”完全可以是不同的人呀~ 所以“所有人”和“管理人”之间就产生了交易的可能——我管你一辈子,你给我钱;或者我帮你管一阵子,你给我钱。
但是请注意,上述的交易是在民事法律关系范围内进行的,这种转移所有权的交易是否合法,关键就看是否“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而动物管理的权限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他们负责制定并执行与动物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对动物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但并不管“养”的事情,否则你家隔壁小王天天喂你吃啥你也要听畜牧兽医局的? 而公安部门管的“犬类登记”主要是为了管控流浪犬,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并没有干涉私人饲养烈性犬或者大型犬,也没有权力禁止公民个人自主决定饲养什么品种。至于免疫接种,那只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而已…… 你看,如果我不养金毛,而是想养比特,只要我和主人协商一致,是完全符合《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当然就行了啦~